基督教通訊

上一回讀到宋老師談及了關於「得救的確據」,我想再回應一些。我認為「得救的確據」是經歷稱義之後的階段要特別留意的事,以使徒信經與馬丁路德、改革宗神學的基礎來說,它也就是「成聖(或者宋老師所談的『不完全成聖』)」這個階段要特別留意的事。

 

到底稱義了以後,我們還要經歷什麼?我個人的經驗裡,確有一段苦境要經歷。關於稱義之後的苦境,《馬丁路德神學》裡有這麼一段話:「由於基督徒中仍有舊人和罪人,因此始終要受到惡勢力的攻擊。他們在良知上要受它們的威脅和誘惑,而且這類攻擊不會停止。因此,基督現在必須藉著道和聖禮在祂的子民心中展開這場鬥爭──即使祂已在十字架上和復活時獲得了勝利。我們的基督必定因著信成為在我們裡面的基督。因此祂再次地成為一名勇士。祂在勝利的基礎上,在其子民的心中向惡勢力開戰......基督與惡勢力的對峙在每個基督徒心裡都是不斷更新的。在這場戰鬥中,基督徒藉著緊緊把握住基督在福音中向他宣布的勝利而取勝。靠著基督得勝的力量及對此的相信去戰鬥並取勝。因此,雖然新的誘惑不斷藉著惡勢力襲來,但它們一次又一次地被征服。這些惡勢力因此而失去了它們指控人的權柄(它們原本就具有的)以及誤導和腐蝕人的力量。(該書p.298~p.299)

 

我想,上述的話相當程度地呼應了宋老師所舉的〈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十八章〈論蒙恩與得救的確信〉裡頭的描述:「這無謬的確信並非信心的本質,真信徒可能經過長期的等待,並在許多困苦中奮鬥,才能擁有此確據。然而,既然聖靈使真信徒得知『神開恩白白賜給他的事』,他就可以不藉由特別啓示,只要正確使用一般的方法﹝编註:意即讀經、禱告、守聖禮﹞,便可有此確據。

 

簡單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經歷啟示以鞏固我們的信,而且我相信,這個啟示是藉由聖靈來運作的。馬丁路德在解釋使徒信經時,也提醒我們:「(經歷信基督而稱義之後,)聖靈使我們成聖。」

 

我認為不斷確認、鞏固得救的確據,就是聖靈指導我們成聖(或宋老師說的『不完全成聖』,以下同)過程中的主要目標之一,達成了,我們才能真正從罪的控告與綑綁裡獲釋。

 

但像我這樣的初學者很容易因為不清楚「稱義」與「成聖」的差異,而錯把「成聖」過程中的認罪、悔改與潔淨等「行為」當成在神面前獲判無罪的基礎,而混淆了因信稱義的道理。我認為有必要不斷提醒:認罪、悔改與潔淨等「作為」是信的果,這些作為是為要鞏固我們的信,而不是「稱義」的條件。稱義的條件唯有:藉由信基督為我們補贖了罪,且祂成了我們的中保,而讓我們得以在神面前獲判無罪。簡單講:『稱義』的結果就是『神對我的無罪宣判』。不過,獲得「無罪宣判」並不代表我就乾淨了。我還是很髒的人,必須很深的仰賴聖靈,才能讓我自己漸漸乾淨一點。

 

所以我的靈修仍回到先前分享過的問答上面,在《歷代教會信條精選》中的〈海德堡要理問答摘要解說〉,特別針對了因信稱義的要義裡頭「稱義」與「成聖」這兩個階段的差異,做了詳細的說明,對於像我們這樣的初學者來說,是很有用的。這是指這個問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問45】『惟獨因信稱義』是什麼意思?

【答】:

(一) 因為基督完全的補贖與公義歸給了我們,所以我們因此罪得赦免,並承受永生。

(二) 但除非藉著信心,我們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領受這個義。

 

在這個條目,〈海德堡要理問答摘要解說〉的作者為我們整理了三個稱義與成聖的差別如下(《歷代教會信條精選》p.404~405)

(一)稱義是在我們以外的行動,成聖是在我們裡面的作為。意思是說:稱義是神司法上的作為,是在我們之外、在天國的法庭上決定的,並在基督的復活裡宣布。因此,蒙揀選的罪人在悅納的時後,被遷入「與神和好」的境況中,並且有效地被宣告無罪。可是稱義發生的時候,我們裡面並沒有什麼改變;內在的改變是從成聖來的,這改變是在我們裡面發生的。

  

(二)稱義除去罪本身,成聖除去罪產生的各種污穢。當一個人稱義時,罪的本身得以除去,但是罪產生的污穢還沒有除清,神的子民是在成聖中洗除罪產生的各種污穢。

   

(三)成聖在今世是漸進的,但稱義是已經完成的。法官一定要宣判被告有罪或無罪,他不能下一個不明確的宣判。在稱義中,神不會只赦免祂子民一部份的罪,而是完全宣判無罪開釋。成聖雖然是整個人的更新,但在今世是無法完全的。神的子民在他們肢體中有一個律,與他們心中的律交戰,使他們受罪的律的轄制。

 」

  

總之,我現在可以明白我已經因信基督而稱義得永生了,就算稱義之後罪的律仍不放過我,但我仍然可以時時仰望十字架,就向像約翰福音 3:14~15所寫的:「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在十字架上,一方面耶穌的血補贖了我們的罪,讓我們稱義了,另一方面,因著耶穌是完全完美無罪的人,他的生命就成了榜樣,教被祂補贖的信徒們找到向前奔跑的標竿。

 

2010/6/10 寫於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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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澤萊在8:58pm對2010 六月 10的評論
長松平安:
你定義的很正確。
所謂「成聖」說開來就是「悔改、被赦罪、重生」的意思,只是用「成聖」這個詞比較好聽而已。我們一信耶穌被稱議後,就開始往成聖﹝悔改、被赦罪、重生﹞的道路走了,本來就一點都不神秘。

但是由於天主教故意把它高捧,就被弄得有些可怕﹝高不可攀﹞,還特別強調人可以完全成聖﹝行為可以達到永遠都沒有汙點﹞,就使得我們還犯罪的人自降等級,覺得將來難逃煉獄的懲罰,就必須藉著天主教的赦罪禮、聖禮、告解、買贖罪券來消除我們的罪過,把我們的希望完全放在天主教這個機構裡,盡全力依靠它。另一方面,當然強調如果要「成聖」就一定要苦修,過著潔淨的修道院生活才比較能達到,這就高抬了修道士的地位,助長了修道主義的流行。之後,天主教就產生大大小小的聖人、聖女,用來迷惑世人。這裡頭牽涉到數不完的利益、權力的取得和霸佔,實在是很可怕可憐,令人生畏!

也因此,馬丁路德和加爾文才宣稱人不可能完全成聖,用來破除天主教的詭詐行徑,這是很正確的,也很合乎實際的。
我認為基督教不宜太過強調「成聖」這個名詞,就說是「悔改、赦罪、眾生」即可,不必理會「成聖不成聖」這個問題。如果有人自稱已經成聖,也沒關係,我們就祝福他。「成聖」也不代表一定會獲得「得救﹝得永生﹞」的確據,這是兩回事。

「得救﹝得永生﹞的確據」可以發生在任何時刻,像十字架上的凶犯,就和「稱義」同時發生,因為耶穌擺明告訴他,一定要救他到天堂,他立即得到永生的確據。我們一般人就可能必須在稱義後的「重生」過程中發生,而且要經過長久的等待、奮鬥。不過,只要認真禱告,我相信不久就會獲得。這就是為什麼我說要將它當「標竿」、一直向他奔跑而去的原因。

「得救﹝得永生﹞確據」的獲得太重要了,試想如果今天耶穌就現身在你的眼前,祂指名將來一定讓你在他身邊,一起住在新天新地,住進新耶路撒冷聖城裡,那麼你的思想和行為將會發生多大的改變!?你還會想要成為鐵鍊加身的「聖人」或飛天入地的「異人」或所謂可笑的言行永遠無謬的「教皇」嗎?我想這些都將引不起興趣,也無意義。我只想每天都稱謝神,快快樂樂過日子,努力盡完人事,其他一概不要了,因為將來要與耶穌同住,再也沒有什麼不知足的,一切都好得無比,哈里路亞,那就是我們信耶穌的最終目的!

獲得「得救﹝得永生﹞的確據」按〈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十八章〈論蒙恩與得救的確信〉的描述看來有兩種:一種是藉由特別啓示;另一種是正確使用一般的方法﹝编註:意即讀經、禱告、守聖禮﹞。我是經由「特別啓示」取得。下一次我將會把這個經驗和經過詳細寫出來,給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至於一般的方法﹝编註:意即讀經、禱告、守聖禮﹞的例子,我正在查考教父資料,我希望在教父那裡可以找到實例!
胡長松在9:52pm對2010 六月 10的評論
宋老師平安:
  
你提醒得不錯, 我看「成聖」二字確實是已經過老過重了, 當代基督徒確實還是少用為妙。就說是不斷悔改與重生的過程吧!
  
關於「得救﹝得永生﹞確據」,過去以來,有時堅定無比,有時竟像多馬一樣,非得摸到耶穌的傷口才要信,罪的律教人軟弱,概是如此整人!但我已經越來越不怕那個惡勢力,感謝耶穌!

  
許育嘉在10:55am對2010 六月 15的評論
長松兄平安:你和宋老師所討論的定義和過程的問題真是細膩,小弟用羅馬書的內容稍稍加入ㄧ些觀點,神設立律法的作用就是讓人知罪,因知罪到神面前求取饒恕跟潔淨,是祂用來引導揀選的子女回到祂跟前的手段,重點在祂要挽回我們是因著,我們在一次次的犯罪與獲赦免之後對祂的愛就愈深,深到願意將情感意志生命都交給祂,然後祂在我們裡面就自己成全了律法,所以保羅說犯罪與潔淨都是過程,不要光定睛其上,否則就仍在律法的權下,而不是在恩典與愛的權下. 育嘉
許育嘉在11:03am對2010 六月 15的評論
一切就是為了愛,為了愛................
育嘉
胡長松在11:18am對2010 六月 15的評論
育嘉兄:
謝謝你的補充。是的,就是因為愛。律法教我們知罪,教我們知道自己的盡頭,而神的愛就在那裡讓我們看見。無論我們光景如何,神因為愛我們,就揀選我們這些相信的人, 用他愛子的寶血補贖了我們的罪,教我們也成為了神的兒子而能不必羞愧.
宋澤萊在3:14pm對2010 六月 15的評論
育家平安:
你說的「愛」「罪」「成全了律法」的順序應該是這樣的。
〈一〉神的「愛」是無限的,願人人都稱義得救。
〈二〉我們有「罪」,因為對照律法來看,我們的罪甚重。
〈三〉我們永遠都無法成全律法﹝雖然有人硬是說可以﹞,
所以耶穌被派遣來以祂的死為我們贖罪。祂在等待我們的信。
〈四〉因此,當我們信耶穌後,耶穌就寬大地把他的「義﹝無罪﹞」
歸給我們。我們就等於沒有罪,也等於「成全了律法」。
將來可以住進新耶路撒冷聖城。
〈四〉為什麼神要替我們「成全了律法」,讓我們稱義,
原諒之後的小過錯,這麼寬大?
歸結來說還是因為神的愛。
宋澤萊
許育嘉在9:39pm對2010 七月 4的評論
宋老師平安:
分別善惡果進到亞當夏娃裡面之後所起的作用是不可逆的化學作用,也就是說他們的生命及DNA永遠的被改變了,同樣的,耶穌的愛進到我們裡面讓生命更新,也會改變我們生命的本質,深化到一個程度也是不可逆的,所以聖經說全人類因一人而死,也因一人而活,「成全了律法」不只是象徵或宣告式的意義及教義,是可實際在此生經歷驗證的生命成長。
育嘉分享
宋澤萊在10:08pm對2010 七月 4的評論
育嘉平安:
這麼說也通。可以因此解釋為什麼我們信耶穌以後,繼續持守到底,不管如何,都只有上天堂的份,再也沒有其他的路可去,我們就在日日更新中,過完人生。所以此生即使像耶穌一樣遭難,被釘十字架而死;即使身上有一千個鬼附身不能擺脫;即使罹患救不活的的癌症;即使是突然的暴斃者;即使曾是女妓、男妓、同性戀者;即使曾是凶犯,仍然只有上天堂一條路。這是不會改變的。
宋澤萊
許育嘉在10:19pm對2010 七月 4的評論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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