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讀到宋老師談及了關於「得救的確據」,我想再回應一些。我認為「得救的確據」是經歷稱義之後的階段要特別留意的事,以使徒信經與馬丁路德、改革宗神學的基礎來說,它也就是「成聖(或者宋老師所談的『不完全成聖』)」這個階段要特別留意的事。
到底稱義了以後,我們還要經歷什麼?我個人的經驗裡,確有一段苦境要經歷。關於稱義之後的苦境,《馬丁路德神學》裡有這麼一段話:「由於基督徒中仍有舊人和罪人,因此始終要受到惡勢力的攻擊。他們在良知上要受它們的威脅和誘惑,而且這類攻擊不會停止。因此,基督現在必須藉著道和聖禮在祂的子民心中展開這場鬥爭──即使祂已在十字架上和復活時獲得了勝利。我們的基督必定因著信成為在我們裡面的基督。因此祂再次地成為一名勇士。祂在勝利的基礎上,在其子民的心中向惡勢力開戰......基督與惡勢力的對峙在每個基督徒心裡都是不斷更新的。在這場戰鬥中,基督徒藉著緊緊把握住基督在福音中向他宣布的勝利而取勝。靠著基督得勝的力量及對此的相信去戰鬥並取勝。因此,雖然新的誘惑不斷藉著惡勢力襲來,但它們一次又一次地被征服。這些惡勢力因此而失去了它們指控人的權柄(它們原本就具有的)以及誤導和腐蝕人的力量。(該書p.298~p.299)」
我想,上述的話相當程度地呼應了宋老師所舉的〈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十八章〈論蒙恩與得救的確信〉裡頭的描述:「這無謬的確信並非信心的本質,真信徒可能經過長期的等待,並在許多困苦中奮鬥,才能擁有此確據。然而,既然聖靈使真信徒得知『神開恩白白賜給他的事』,他就可以不藉由特別啓示,只要正確使用一般的方法﹝编註:意即讀經、禱告、守聖禮﹞,便可有此確據。」
簡單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經歷啟示以鞏固我們的信,而且我相信,這個啟示是藉由聖靈來運作的。馬丁路德在解釋使徒信經時,也提醒我們:「(經歷信基督而稱義之後,)聖靈使我們成聖。」
我認為不斷確認、鞏固得救的確據,就是聖靈指導我們成聖(或宋老師說的『不完全成聖』,以下同)過程中的主要目標之一,達成了,我們才能真正從罪的控告與綑綁裡獲釋。
但像我這樣的初學者很容易因為不清楚「稱義」與「成聖」的差異,而錯把「成聖」過程中的認罪、悔改與潔淨等「行為」當成在神面前獲判無罪的基礎,而混淆了因信稱義的道理。我認為有必要不斷提醒:認罪、悔改與潔淨等「作為」是信的果,這些作為是為要鞏固我們的信,而不是「稱義」的條件。稱義的條件唯有:藉由信基督為我們補贖了罪,且祂成了我們的中保,而讓我們得以在神面前獲判無罪。簡單講:『稱義』的結果就是『神對我的無罪宣判』。不過,獲得「無罪宣判」並不代表我就乾淨了。我還是很髒的人,必須很深的仰賴聖靈,才能讓我自己漸漸乾淨一點。
所以我的靈修仍回到先前分享過的問答上面,在《歷代教會信條精選》中的〈海德堡要理問答摘要解說〉,特別針對了因信稱義的要義裡頭「稱義」與「成聖」這兩個階段的差異,做了詳細的說明,對於像我們這樣的初學者來說,是很有用的。這是指這個問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問45】『惟獨因信稱義』是什麼意思?
【答】:
(一) 因為基督完全的補贖與公義歸給了我們,所以我們因此罪得赦免,並承受永生。
(二) 但除非藉著信心,我們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領受這個義。
在這個條目,〈海德堡要理問答摘要解說〉的作者為我們整理了三個稱義與成聖的差別如下(《歷代教會信條精選》p.404~405):
「
(一)稱義是在我們以外的行動,成聖是在我們裡面的作為。意思是說:稱義是神司法上的作為,是在我們之外、在天國的法庭上決定的,並在基督的復活裡宣布。因此,蒙揀選的罪人在悅納的時後,被遷入「與神和好」的境況中,並且有效地被宣告無罪。可是稱義發生的時候,我們裡面並沒有什麼改變;內在的改變是從成聖來的,這改變是在我們裡面發生的。
(二)稱義除去罪本身,成聖除去罪產生的各種污穢。當一個人稱義時,罪的本身得以除去,但是罪產生的污穢還沒有除清,神的子民是在成聖中洗除罪產生的各種污穢。
(三)成聖在今世是漸進的,但稱義是已經完成的。法官一定要宣判被告有罪或無罪,他不能下一個不明確的宣判。在稱義中,神不會只赦免祂子民一部份的罪,而是完全宣判無罪開釋。成聖雖然是整個人的更新,但在今世是無法完全的。神的子民在他們肢體中有一個律,與他們心中的律交戰,使他們受罪的律的轄制。
」
總之,我現在可以明白我已經因信基督而稱義得永生了,就算稱義之後罪的律仍不放過我,但我仍然可以時時仰望十字架,就向像約翰福音 3:14~15所寫的:「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在十字架上,一方面耶穌的血補贖了我們的罪,讓我們稱義了,另一方面,因著耶穌是完全完美無罪的人,他的生命就成了榜樣,教被祂補贖的信徒們找到向前奔跑的標竿。
2010/6/10 寫於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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