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愛我們的神」何以是基督徒信仰的礎石?
◎宋澤萊
提到「愛」何以在人生重要無比?這不是因為愛一定會使被愛的人舒服,因為事實上,愛反倒會令一些被愛的人痛苦萬分。也不是因為愛一定會使施愛的人舒服,因為事實上,許多的愛會使施愛的人憔悴、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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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愛」不是盲目的愛,因為恰當,它才成為真正底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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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的功用很多,我只提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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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它能恰當的化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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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的結局,絕大部分是破壞性的。也許恨能一時鼓動我們的行動力,在短暫的時期裏,讓我們衝鋒陷陣,無所畏懼,但是我們也可能在恨當中,削弱了我們一部分的行動力和審慎觀察能力,並且迫使我們失去理性,陷入不可預測的危險當中;最可怕的是它的結局,往往不是毀了自己,就是毀了他人。二戰以前,希特勒排猶、排歐、排美、排亞洲人,帶著人種學的深恨,往前邁進,相當有力,但是結局却帶來德國和全世界無比重大的傷亡。因此,我們就該思考,德國若要強盛起來,需要那麼大的恨嗎?是不是降低一些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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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要降低恨意,那麼沒有比愛更能達到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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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本著僅有的善良的心,轉換立場,站在被我所傷害的人的立場來仔細感受,就在當下,我們能感知被我傷害的人的極端痛苦,我們就能打消一部分的恨,終止了一些不必要的行動。如果不能如此,恨終歸來說就像滾雪球的東西,會導致更大的恨,變成無邊無際,致令一切都無法收拾。所以耶穌才說:「要愛你的仇敵!」﹝路加6:27﹞這就是愛能打消嚴重的恨,終止即將來臨的更大破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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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另一個功用是保守。
就像是古代的哲人所說的:宇宙有一種力量,就是「愛」,能使萬事萬物緊緊靠在一起。缺乏了愛,我們就與對象無法親和,慢慢漸行漸遠,無法保守,終至無以復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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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世間行事,很少有瞬間即能達至成就,絕大部分都要歷經許多光陰,才有一些些成果。如果我們對我們正在處理的人事漸行漸遠,那麼,我們就不能日見功深,到最後便完全放棄了。換句話說,由於缺乏了愛,就缺乏了對人事的緊緊接觸,到最後只有失敗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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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個政治家,成功的要素,就是熱愛人民,在工作範圍之內,除了熱愛人民,就最好不要再心猿意馬了;一個教育家,成功的要素,就是熱愛學生,在工作的範圍裏,最好不要再轉向其他;一個父母,在家庭的範圍裏,就是熱愛小孩,不要心有旁鶩;一個藝術家,在工作範圍裏,就是熱愛藝術,最好不要三心兩意;一個工程專家,在職業範圍裏,最好就是熱愛自己的事業,不要鬆懈放心……如此,經年累月,我們靠著愛心澆灌於人事上,忘情其中,就會在人事上有一點點的成就,否則虛談功成名就,必有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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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愛使人盡本分,在你要做的事上,給了成功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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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我們平庸的有限一生,縱然愛心無限,時間體力也會有限。值得我們去愛而且能夠愛得起的對象也並不那麼多,有時,單單只為一個人,就足以令我們用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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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基督徒大抵也是如此,在我們做為基督徒的範圍裏,我們有一半的心力,必須放在愛我們的神上。不是叫神來愛我,乃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熱愛我們的神。除此之外,我們不會在基督的教訓上有任何的進步。當我們心有旁鶩,又去愛其他的對象,我們就與神日益疏離,其結果,既不了解神的奧妙,反倒回歸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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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們的信仰力氣並不是無限的,在經驗上,我們要鼓起力量,向著我們的信仰前進,也未必然就能完全使出,我往往今天和神靠近,明天就不如此了。我們再心向他求,甚至被魔所惑,那麼一切都難以從頭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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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只能一心親近靠近神,在信仰的範圍內,保守我們之所信所愛,如此經過了一生,我們或許才能略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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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12:30-31﹞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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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一半的心就放在耶穌所說的:「愛你的鄰人」上頭了!
--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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