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通訊

把雅各和保羅的思想看成徹底對立,恰當嗎?

 

把雅各和保羅的思想看成徹底對立,恰當嗎?

──談《耶穌的真實王朝》一書的的危險性〈

宋澤萊

一、作者的神祕分化術

在〈耶穌的真實王朝〉這本書裡,作者James D.Tabor一直把耶路撒冷教會領袖雅各和外邦人使徒保羅對立起來看,使之不能相容。換句話說,作者認為雅各是極端的猶太基督教徒,既否認耶穌的神性,又要求信徒極端遵行猶太律法;而保羅則是極端的反猶太基督教徒,既認定耶穌就是耶和華,又要求信徒廢掉律法。

我認為這種看法是很糟糕的。

雅各和保羅的思想當然有不同,他們之間的差異是難免的,但是還不到極端對立的地步,如果把他們徹底對立起來看,就會扭曲歷史事實。有一個最為大家熟悉的例子是,保羅曾經為了外邦人是否要行割禮的事,到耶路撒冷總教會請求裁決,保羅當然是主張外邦人不必行割禮的。本來保羅這個看法違反了猶太人的律法,但是裁決的結果,雅各主持下的耶路撒冷教會居然贊成保羅的看法,認為非猶太人的信徒可以不行割禮。這說明了雅各和保羅並不是對立的,雅各身為耶路撒冷總教會的領袖,可是並不是一個極端的律法堅持者。保羅和雅各並不是那麼極端相反的兩個人。

作者James D.Tabor在他的書裡,並沒有持平地考察事實,他非常主觀,書中的雅各一出場就與保羅極端對立,好像兩個人是生死大敵、水火不容。這種看法很不恰當,會把讀者引入一個幻境,以為原始的基督教是兩種基督教,並且處在你死我活的狀況中。

其實,作者這種兩極思考法是很普通的一種大而化之的思考法。誠如後結構主義哲學家所說的:我們展開敘述﹝思考﹞,就會被二元對立結構所掌控,從而無法自拔,因為這是一種「無意識」,也是我人思想的一個盲點。本來二元對立思考並無奇特,不過一旦心有偏見的人運用起來,就會變成災難。就好比說一個具有男性沙文主義的男士,他先確立男女二元對立結構後,會把一切的優點都歸給男人,而後再把一切的缺點都歸給女人,結果就會帶來了社會以及自己的不幸。作者也是如此,他把原始基督教思想分化成雅各和保羅兩極對抗,之後,把他所要的﹝自認是好的﹞都歸給雅各;把他所不要的﹝自認是壞的﹞都歸給保羅,使得雅各變成大英雄,保羅變成大叛徒。這種做法並不具有說服性。

況且,我也意識到,作者在書中不排除有一個故意的意識﹝寫作目的﹞在作祟,那就是他企圖分化基督教成為兩類,再行離間當前的基督教徒,我將來會更仔細說明作者的這個壞居心。在這裡,我先指出這種二元對立敘述法的不洽當。

二、雅各完全不承認耶穌的神性嗎?
由於〈雅各書〉有一段話如是說:「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七:5-9﹞這裡的「主」這個字,按照一般的基督徒都解釋成「耶穌」,也就是說耶穌具有審判萬民的神性。作者卻別出心裁,說這個「主」是指「耶和華」,不是指耶穌﹝頁348﹞。我在另一篇文章已經指出這種別出心裁是不恰當的,因為在另一個耶穌的弟弟猶大的〈猶大書〉裡也尊稱耶穌是「獨一的主宰」,這就說明雅各領導底下的耶路撒冷總教會裡,稱耶穌為神的人不少。在這裡我就不多說。
三、雅各完全遵行律法嗎?
在《耶穌的真實王朝》裡,作者認為雅各是完全要求信徒行律法的人,他說:「雅各……同時又強調律法的重要性與永恆性。」﹝頁343﹞。不過,我認為這一點也沒那麼簡單,我在前面已經說過,雅各是贊成非猶太人的基督徒可以不行割禮的,這就證明雅各不是教條主義者。尤其是「不必行割禮」是由當時耶路撒冷教會會議討論的結果,更證明了贊成保羅主張的人不只是雅各一個人,可說是多數人同意,這就說明當時雅各身邊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是教條主義者,雅各的身邊應該存在著一個「律法修正主義派」,他們已經認為律法是可以修正的,這才是真的。


同時,雅各不是不知道修正律法的嚴重性,因為〈雅各書〉裡談到:「因為遵行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二:10﹞雅各敢同意非猶太基督徒「不行割禮」,就是已經不怕別人也廢除其他律法。我認為雅各也是「律法修正主義派」的一員,他的律法思想應是開明的,這樣才解釋得通。

四、保羅一味強調耶穌就是神嗎?

作者認為保羅是主張耶穌就是上帝的人,他說:「保羅走的下一步關鍵棋是,把「主」耶穌與古希伯來《聖經》之中只限於以色列的「主」上帝等同起來,於是耶穌就等同於耶和華。」﹝頁349﹞這個說法應該是不錯的,保羅有時候的確認為耶穌就是上帝。但是,我認為保羅還不是那麼明目張膽,他的所有書信裡,直接說耶穌是神的經節很少,只有一兩處,大致上他還是認為耶穌只是上帝之子,並沒那摩明顯要別人看出他主張「耶穌就是上帝」,也就是說,保羅可能心裡還有顧忌。他甚至不如耶路撒冷總教會裡的猶大,不敢直接指稱耶穌就是「獨一的主宰」。我覺得在這一點上,保羅還是保守的,不是激進的。

五、保羅完全主張廢除律法嗎?

作者認為保羅是一個主張律法可以廢掉的人,他如是說:「接著保羅就說,摩西時代傳下來的律法只是一時的啟示,現在基督既已降臨,律法就可以廢掉。」﹝頁334﹞作者所以這麼說,是引用了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的「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拉太:三:23-25﹞」這段話。不過,我完全看不出來這段話的意思是主張要廢除律法的,這段話的意思還是勸人要因信稱議,不必用律法稱義,因為那是不可能的。同時保羅也不諱言律法還是有大功用的,是用來引導我們因信稱義的。


在羅馬書裡,保羅曾回答人說因信稱義的意思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堅固律法,他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馬書三:31﹞可見保羅對律法還是有千絲萬縷的感情,他畢竟是猶太人,而且是法利賽派的學者。。他不是無緣無故貶降律法的人,所有他貶降律法的説法都連帶「因信稱義」來說的,只要原因還是律法不能夠使人稱義,只有信才能夠。

六、法利賽派猶太教徒人和馬吉安派基督教徒才是真正的兩極對抗

因此,我們說,把雅各和保羅視為兩極對抗是危險的,種種證據顯示,他們兩人是可以合作的,也是互補的。如果不是這樣,〈雅各書〉不會被列入聖經的正典裡。真正要由耶穌的人性有無、律法的守廢上尋求兩極對抗,我認為找法利賽派猶太教徒和馬吉安(Marcion)派基督教徒來當兩造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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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者心態能比較持平,不要一味認為〈四部福音書〉都被保羅思想污染的話,他一定能感受到法利賽猶太教徒才是完全否認耶穌神性、嚴格奉行律法的一群人﹝絕對不是雅各﹞,法利賽人千方百計要殺害耶穌就是因為知道有一些猶太人認為耶穌是神,而同時耶穌也不守安息日,法利賽猶太人才是作者James D.Tabor眼中的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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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馬吉安派基督教徒則是出現在西元144年左右的激進基督教派,後來被教廷判為異端。馬吉安完全肯定耶穌就是上帝,認為耶穌完全是新的神,不是人類所生。他完全摒棄《舊約聖經》,並指當中的耶和華是一低位的德謬哥,創造了地球但卻是邪惡的源頭。在這種思想下,他當然全面廢棄律法,斬斷了任何與猶太教的聯繫。事實上,馬吉安才是作者James D.Tabor眼中的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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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認為要在基督教思想裡弄個兩極對立不是不可能的,但是要找到真正的兩造,不要隨隨便便就編派兩個人來對立。我認為對照法利賽人和馬吉安來看,雅各和保羅都是溫和派、保守派;簡言之,他們是中庸派,而不是激進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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