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通訊

自我【世俗人所理解的】是甚麼東西?有何可怕之處?上帝用甚麼方法換掉它?

【題目】 自我【世俗人所理解的】是甚麼東西?有何可怕之處?上帝用甚麼方法換掉它?

◎宋澤萊

前言:世俗的人所了解的「自我」和基督徒所了解的「生命」或「靈」是不相同的。筆者認為後者可能是前者的最核心部分,只是世俗的人不能理解罷了!現在我們暫時放下基督教所說的「生命」或「靈」,先以以世俗人對「自我」的理解來分析「自我」的功用以及它可怕的地方:

一、4個自我的成分

世俗的人所理解的「自我」這個東西,就是我們一天裡不知道說了幾十次幾百次的「我」,看起來它頗為簡單,不過認真分析起來,還頗為複雜。筆者盡自己所能,簡單歸納它的幾個成分如下:

1.「自我」是指一個人對於自己的一種抽象圖像的描繪,與身體並不等同:

通常一被問你的「我」是指甚麼的時候,我們總是毫不考慮地就指著我們的身體,意思是說這個身體就是我。其實這並不是很正確的。聽說我們不論現在的年紀有多大,已經變得有多醜,但是我們在心裡所畫出來的自我外表圖像,總是停留在20幾歲或更年輕的時候,大概是那時比較英俊或美麗吧。筆者也聽說過某些幼年曾受過嚴重虐待而生病的人,他的自我圖像就永遠停留在受虐兒的那個圖像,不再改變。筆者甚至看過一本書,說某個人身體裡住有24個自我,好像在身體裡住了24種圖像,這叫做解離性身分疾患。因此,把身體當成「自我」應該是不很正確的。

2.自我是眼前宇宙空間的中心點:

由於需要對空間做出前後左右上下的判斷,以回應四面八方奔騰而來的東西,所以人必須有一個中心點,也就是說我們好像隨時都在畫座標,非得有一個中心點不可,自我的原模就是這個中心點。後來我們會把許多想像放在那個座標的中心點上,讓更複雜的「自我」生根,終於變成一棵盤根錯節的老樹,穩穩地成長在這個中心點上。常常有人批評某人「自我中心」的觀念很重,其實不只某人如此,大部分的人的自我中心觀念都很重,因為自我就建立在每個人所想像的的宇宙中心點上。當筆者年輕時,使用了身心內在觀察法,想要搜尋「自我」究竟在身體何處時,無論怎麼找尋,總是發現它就在胸腔一帶,也就是身體的正中央,雖然有時筆者會覺得自我可能離開這個中心點,飛翔降落在想像的宇宙的任何地方,不過經過了一段時間,它還是回到了身體的正中央,我想就是為了讓自己日常生活具有方向感的這個原因吧。

3.在中心點上開始畫圖像,堆疊故事、賦給價值,成為更大、更具體的自我:

本來,自我應該就是回應四面八方的一個點而已,然而就如上面所述,我們通常會在這個點上畫出一幅叫我們感到滿意的年輕的自我圖像,並且終其一生不太想要修正它。除了自我圖像外,更在圖上加了許多從小到大的自我故事,為的是使自我更為生動,更為有血有肉,即使違反真實也不在乎。除此之外,還要賦給它價值。當然有少部分的人由於種種原因,自認為自我是沒有甚麼價值的,不過一般人都認為自我具有價值,只是或大或小而已。有人甚至感到自己的自我價值很大,而且一再肯定這個價值,幾乎是接近尊貴那種等級的,甚至是至高無上的。就這樣,通過了種種手法,這個自我就壯大起來,將沒有任何旁人可以漠視它。

4.自我只能活百年,是必死的;「死」是一個黑洞,會吞噬自我,無法逃避:

不論人怎麼建構自我,每個人都在心裡明白,這個自我未來將會隨著肉身死亡。也許有人自認可以活得比較老,也許就活到1百零8歲吧,但是最後它還是要隨著肉身的死亡而消失【消失於世間】。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比較乾脆,他心裡知道,這個自我很難超過1百歲,不管自我被建構得多麼堂皇,百年之後將消失得乾乾淨淨。有宗教信仰的人就比較麻煩,因為他信奉死後有靈魂,會繼續存在下去;不過他仍然知道,這個肉體很難活到1百歲,死後也許還有靈魂存在,不過靈魂的自我與有肉體存在的自我是不一樣的,況且宗教徒還得去面對輪迴轉生這個非常棘手的問題,那就更加麻煩了。「眼前這個自我是必死的」、「死後的世界是黑洞洞的」就成了一般人認知的基礎。我們的自我就建構在這個必死以及死後黑洞洞的基礎上,就好像把一棟建築建立在流沙上一樣,存在是短暫而不牢靠的。

以上就是一般世俗的人比較能理解的「自我」,除了這4個成分外,當然還有其他的成分,不過筆者不想再歸納它們。

二、自我所帶來的的利與弊

先談利的這一方面:

如上所述,一般人所認定的自我應該是一種圖像、觀念、價值,是抽象的,存在於我們的內在,非常生動。它帶來的好處,應該就是我們上面已經談論過的:能給我們有空間的方向感,可以回應四面八方而來的東西;它有美感,不管年紀如何變化,我們都能調整它,使它年輕貌美,感到一種存在於世的快活;還有我們給它加上去的價值能使人覺得活得理所當然。當然,有了自我就能與他人進行區別,可以讓我們產生自我防衛的本能,更能容易存活下來,這也是自我所帶來的好處。總之,若要說到自我給人的好處,可以是說不完的,我們就此打住。

後談壞處這一方面:

提到自我給人的壞處,也是談不完的。比如說它總是讓人抱持一種中心主義,不太容易遷就他人,容易與別人產生衝突。它也可能帶來不實的圖像,使人活到了七老八十,還自認像個年輕貌美的小夥子,免不了讓人恥笑。它也可能太過於誇大,所建構的價值超越了實際,帶來無法負荷的重量,使生存變成一種困境。某一些自認價值太小的人,卻因此顯得有些自卑,這也會叫人感到生存遭到難處。再者,有自我的存在,有時會感到寂寞、孤單、迷惘、失落,種種感覺會雜沓而來,所謂的「自我哀嘆之歌」是樂壇上永遠唱不完的歌。然而所有最大的壞處,莫過於來自上述的第4個成分,很值得我們注意:

由於自我是建構在「只能活一百年」 的這個基礎上,這就帶來了無窮的後患。我們無論怎麼埋頭建構自我,內心卻都知道,這是暫時的。應該說我們的自我的存在,並沒有基礎,流沙豈能視為建築基礎?一旦流沙漂走了,建築就瞬間垮了、被沉埋了。因此,我們總是戰戰兢兢,不曉得這個自我何時會毀掉,儘管我們一再在內心吶喊「我會繼續活下去」,可是心裡卻知道明天我可能就會消失於世。再者,我們永遠不知道要怎樣面對我們的死亡,承擔起這麼大的喪失。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會覺得死亡就是一個血盆大口,吞噬了自我的一切,不管有多大的財產,功業、偉蹟、榮譽一切都將歸零。而且死後的世界本就是一個黑洞洞的東西,將無法用任何的東西去填滿。因此,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總是會覺得既然人只能活百年,那就要活得夠本。他就決定在活著的百年之內要擁有更多的財富、更多的權力、更多的歡樂、更多的榮耀,好用來彌補百年後一切歸無的空洞。於是,他開始學會奪取、劫掠、鬥爭、暴力、仇恨、妒忌、惱怒、結黨、兇殺、恐嚇、醉酒、荒宴……等等罪心與罪行,不一而足。一旦人人都這麼做,世界就陷入一片的喧囂、搶奪、攻擊、戰爭,慢慢就把人間轉變成地獄。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好不到哪裡去,由於信仰不夠深刻,雖然拚命拜偶像,仍然感到人是必死的,未來的去處是不可預期的,落入地獄也是可能的,因此也跟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一樣,學會奪取、劫掠、鬥爭、仇恨……,情況不下於沒有信仰的人。我們常說:「人的慾望真是無窮啊!」我想這個無窮的慾望的來源,就是自我死背後所帶來的那個無法填滿的黑洞!

聖經說,人類未來將有末日,當末日來臨前,必然要看見打仗和聽見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我想,這些災難與人類無法滿足「自我」這個可怕的東西是有絕對關係的。

三、上帝的設計與拯救

筆者相信,人會有自我【老我】這個認知,這必然是上帝的設計。從聖經的起頭看來,人類的始祖犯了罪,被趕出伊甸園,從此就必須在世間打獵耕植、困苦謀生、多嚐災難。上帝設計了人有一個自我,就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是懲罰性的計畫之一。再從聖經的末尾看來,人難免有末日前的大災難,上帝設計人有自我,就是為了使世界導向末日的計劃之一,沒有這樣就不會有末日審判與新天新地的到來。

然而,上帝也不見得見死不救。祂也有一套方法,好用來消除這個小自我,讓人擺脫這個困境。其方法就是上帝願意用祂神聖不死的神我〔神的生命〕來換取我們只能活百年的罪惡小自我〔小生命〕。

這個方法就是教人先信耶穌,然後聖靈就永住在信徒的身子裡,然後上帝的聖靈將會把人有限的小自我包裹起來,迫使這個極其有限的小自我消失,讓上帝的神我取代人的小自我;情況就像是用一桶滾燙的黃金汁液,將一粒沙塵包覆住一樣,等這粒沙塵被焚燒消失時,最後我們除了擁有這桶黃金所形成的新自我【新生命】之外,我們不會保有從前那粒灰塵的百年小自我【老生命】。就在小自我消失時,聖靈所形成的新自我會發出光芒,在電光石火中照破內在的黑暗,顯露祂的「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的本性讓你察覺到,於是你就知道你所得到的新自我是一個自存永存的新自我。這時我們就不再會認為自己是必死的或只能活個百年,人就完全脫離了小自我所帶來的壞處,只留下所有的好處;這個人終於被上帝從罪惡累累的的人世間拯救出來,放置在天堂裡。這就是上帝的拯救法!

筆者深信,在基督教界必定有許多人曾獲得這種拯救,數目應該不在少數,只是很少人願意像筆者這樣無隱地說出來罷了!

——2019、06、17於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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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之在12:01pm對2020 四月 12的評論
從聖經看起來,我覺得老我跟新我比較像兩個不同的靈魂,奧秘的是兩個都是我。新我就是從聖靈而重生的新生命,是不會犯罪且不能犯罪的(約一1:9),這新生命有些人把他稱為靈,而把原來的老我稱為魂。其實兩個都是靈魂。
宋澤萊在4:17pm對2020 四月 16的評論

我稍稍補充一下陳嘉之先生的意見:

1.有關陳先生說「兩個都是我」:「老我」與「新我」都是我這一點是不錯的。但是「新我」也是上帝的我,是後來內住的聖靈所變成的,祂不像「老我」一樣一出生就有。

2.有關陳先生說「新生命,是不會犯罪且不能犯罪的」:這是正確的。因為神的生命怎會犯罪!但是並不是說人有新生命就不會犯罪,因為我們人還有肉體,既然有肉體,偶而也會犯罪,只是有新生命的監督,不像以前犯的那麼多罷了。所以聖約翰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1:8﹞。

3.有關陳先生說「新生命有些人把他稱為靈」:我不知道「有些人」是指誰。但是聖經常說「賜生命的靈」,所以應該說「新生命是聖靈所賜」比較正確。

4.有關陳先生說「老我稱為魂」:這一點我不很清楚,因為《聖經》裏好像並沒有「老我稱為魂」這句話。「老我」這個詞是聖奧古斯丁最先說的,不是《聖經》說的。比較勉強地說,「老我」在聖經裏可以對譯成「舊人」。聖保羅曾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耶穌﹞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同時,我在文章裏已經把「老我」等同「老生命」來看,「新我」等同「新生命」來看。所以想要了解甚麼是「老我」與「新我」,應該能先徹底了解「老生命」與「新生命」是指甚麼,先不要管靈、魂、體的夾纏論述比較好。

陳嘉之在11:35am對2020 四月 17的評論

謝謝廖弟兄(能跟宋澤萊先生互稱兄弟,感覺有點虛榮。感謝主!)。

有關靈、魂、體三元論的主張,在基督教歷史上淵源已久。在華人教會中最著名的應該是聚會所(召會)的倪柝聲弟兄,在其早年著作"屬靈人"即就此展開論述。基本上召會的成聖論皆以此為底本,且影響眾多華人教會(及個別基督徒)。可參考之~
我並不認同三元論(易產生有偏差的聖俗之分),只是覺得就認知"從神生的新生命"這事上,有其參考價值。

更正:上文提到不會犯罪且不能犯罪的經文應該是(約一3:9),抱歉。

宋澤萊在5:13pm對2020 四月 17的評論

給陳嘉之弟兄:

要獲得新生命﹝神的永恆生命﹞的前一個步驟一定要能聖靈內住。所以先不必管新生命如何,而務必要求自己先有聖靈內住的經驗才對。一旦能聖靈內住,獲得永恆的新生命就有可能了。

李常受的地方聚會所說:「受洗後每個信徒就一定有聖靈內住。」這種說法是不對的,《聖經》也不會承認這種說法是正確的。我以前受洗後許多年也沒有聖靈內住的現象,即使後來我已經會說方言、也有許多異夢異象的經驗時,也沒有聖靈內住的現象。

那麼甚麼時候才會有聖靈內住呢?答案是:「不知道。」。不過,只要迫切向神禱告以及尋求屬靈長輩的幫助,最後大概就會聖靈內住了。

一旦聖靈內住,獲得永恆的新生命就不遠了。

至於有沒有人寫過「聖靈內住」的經驗談呢?可以先參考我寫的這一篇文章,請點擊:

http://christcom.ning.com/profiles/blogs/5744524:BlogPost: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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