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談如何是「已獲上帝揀選」的「證據」?
--談信徒「就必得救」的證據
◎ 宋澤萊
我曾說獲得「得救的確據﹝已經自己能確認受到上帝的揀選﹞」是很重要的,因為在獲得這種確據以後,信徒就能免除被神放棄的一切懷疑和焦慮,堅強的信心從此就不再動搖;從此也不再認為憑善工可以得救,而只認為憑信心得救,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他會歸一切榮耀給上帝,不敢竊取任何上帝的恩典;認為上帝就是上帝,我們無權可以和上帝論斤計兩;達到信仰的大自由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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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得救的確據﹝已經自己能確認受到上帝的揀選﹞」這麼重要,那麼它是用什麼方法獲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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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談到自己的經驗,是在與保羅所說的一句話做爭鬥中獲得證據的。那句話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十:8-10〉之後,我不再對自己「就必得救」有任何的懷疑。我的看法比較單純,就是說一個信徒只要能相信耶穌死而復活,再以耶穌為生命的救主,這種信心、抉擇都沒有改變,將來一定會抵達新天新地。保羅的這句話就是「證據」,勿需懷疑。這句話這麼樸素,很容易被人忽略。我曾長久不信這句保羅的話,害我吃了許多的苦頭,算是很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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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加爾文又怎麼說呢?我還沒有看過他談過自己如何獲得「得救的確據﹝已經自己能確認受到上帝的揀選﹞」的專門文章﹝請原諒我才疏學淺﹞;但是他在《基督教要義》﹝加爾文出版社﹞談過獲取的方法,我看到了,因此在這裡略述一下,以引起大家的注意:
一、加爾文認為不可隨意在基督的應許之外尋找我們是否被揀選的確據﹝頁819﹞:
他說:
我們若想知道神是否保守我們的救恩,我們就應當思考神是否將我們交託給基督,因為神設立基督做為他一切百姓唯一救主﹝頁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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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頁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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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的羊……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中把他們奪去。」﹝約十:27-29﹞﹝頁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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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基督的禱告不就是教導我們確信我們的光景直到永遠都安全的嗎?﹝頁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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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的意思是說,假如你能一直省察你是否已經把自己完全交託給耶穌,假如你確定是的,一點都不假;進而緊緊抓住耶穌應許的這些話,一直去品嘗耶穌的這些應許,那麼你自己就會得到確據。
二、由「特殊的呼召」來省察
呼召就是「神使信徒認為自己是一個基督徒」的意思;由這一點來省察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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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召分成兩種,一種是「一般的呼召」。所謂一般的呼召是神毫無分別在真道上提供所有的人的救恩﹝頁821﹞。神甚至會藉著聖靈的內在的光照,使真道居住在他們心中。但是有時這種呼召是暫時性的,日後因為信徒﹝比如說出賣耶穌的猶大﹞忘恩負義,聖靈的光就自行離去,使他們比以前更盲目﹝頁822﹞,也因此被呼召的人多,但是被選上的人很少;換句話說,假基督徒很多。因此,我們信徒不應當依靠一般的呼召來做為自己已經蒙揀選的依據﹝頁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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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是否蒙揀選要由「特殊的呼召」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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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揀選往往和「特殊的呼召」密不可分,因為這也是神賜給我們確據的另一種方式﹝頁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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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呼召」,就是說會帶來「聖靈的重生」﹝多三:5﹞,直到主再來的日子都不會消失﹝頁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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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到底應該靠什麼來確定自己已經被揀選呢?有兩個條件,那就是:要觀察呼召有沒有帶來「聖靈的重生」的這個現象;並且這個現象能維持到主再來的日子以前都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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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鹿港的小基督教團體裡,有一位姊妹有很明顯的重生現象,聖靈並且賜給她說方言以及看到無數的異象和異夢,她問我:「這算不算已經獲得被揀選的證據?」我就說:「加爾文曾說:那還要看是否直到主再來的日子都不會消失。」
這個條件實在是很嚴格的!
三、證據由我們自己才能確知
我們如是談揀選的證據,其實外人很難斷定;它不是可以叫任何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發出一張「畢業證書」,貼在牆壁,說對方已經獲得「被揀選」的證據。這個證據,只有你自己心裡最清楚。不過,我們倒是可以看出來有些人還沒有獲得揀選的證據,那就是:不歸榮耀給上帝、不相信上帝就是上帝、不放棄以行為稱義、不放棄以自己為義的人。
--2011、02、24于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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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師平安:
關於得救的確據,我最近老是想著一節經文,「(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加爾文(在《羅馬人書註釋》p.113)對這節經文的詮釋是說:「(因信稱義之後)『相和』的意義因之也可以說是良心的安寧,是一個人完全與神和好之後所產生的自覺。」「除非一個人與神和好,敬畏神,否則他就不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如果神是審判的主,人類就當敬畏恐懼。反對這個真理的人,想要靠行為稱義而並不能有好的行為,他們只是虛張聲勢,胡言亂語;由此可以證明我們所說的是確實的。保羅使我們看到,一個可憐的罪人總得不到安息,唯有藉著基督的恩惠,我們才能得著安息。」
我很喜歡加爾文上述對於「與神相和」和「安息」的說法,或許可以呼應你所說的:「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長松 敬上
長松平安:
在這裡,我說的得救的證據,是屬於自己可以確證的證據,是自己明確可知的證據,不必經由任何人旁證﹝包括聖經經文﹞的證據,它來自神的示意,由信徒直接獲取得救的確據。
然而,馬丁路德和 加爾文的所謂得救的確據大致是根據聖經的經文來說的。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當然是由保羅書信裡的「因信稱義」經文體會到「信」就是得救的證據。加爾文又由經文中看到「聖靈使信徒重生」也是得救的確據。我認為這些都是對的。
我尤其贊同「信耶穌」就是得救的確據,也許該位已經信耶穌的信徒不曉得將來他會抵達新耶路撒冷,但是最終,他仍會抵達新耶路撒冷,成為新天新地的子民。
宋澤萊謹上
宋老師平安:
了解了。發現加爾文這種學究型的人物不太講直接的信證,似乎比較謹慎。我個人則曾經體會,講心證/信證有時蠻可怕的,因為罪的力量強大,一直失敗,彷彿越說會越慚愧。不過,漸漸發現和眾罪周旋以及不停認罪居然成了常態,在耶穌的安慰裡也就能坦然面對那個慚愧了。想想人真的很沒有用,耶穌的中保和聖靈的庇護才是真的。
長松 敬上
長松平安:
「耶穌的中保和聖靈的庇護」說中了信仰的核心和真實,沒有這個覺知,我就不能確定自己是否得救,乃至不能確定自己是一個基督徒。
宋澤萊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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