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人成為神」的幻想
──談李常受的一個美麗的老人之夢
◎宋澤萊
●
我看過李常受的恢復本《新約聖經註解》,雖然經文翻譯本身比較難唸難懂【因為採用希臘文直譯】,註解也充滿奧秘派基督教的特色,但是大致還不錯。
●
雖然還是正派,但是李常受是老一代的人,邏輯觀念不是很強,加上喜歡誇張奧秘體驗,再將奧秘體驗無限上綱,就顯得誇大,許多說法值得我們小心分辨。
他有一些書特別有問題,如果聽信了他的說法,也許會使人誇大起來,變得很不實在,最後有損於我們的靈命,一定要小心比較好!
●
比如我剛剛看了1996年出版的《神人的生活》[1]一書,就發現裡面的問題頗大。這時他已經91歲,再過一年,他就去世了。
●
李常受在這本書裡主張信徒由於聖靈內住的關係,會使自己變成擁有「人」「神」的兩種特質。雖然人畢竟是人,到最後在「位格」上還是無法成為神,但是「性情」「生命」終於會成為神。
所謂「性情成為神」大概就是指人的行為表現可以完全聖潔、無罪;所謂「生命成為神」大概就是指我們有永生、有福……等等。也因此,李常受說基督徒到最後會變成「神人」,超越了「得勝」「聖潔」這些極崇高的基督徒境界。
●
李常受上述的講法就顯得很誇張,譬如《聖經》裡永遠找不到「人的性情可以變成神」這句話。李常受這種講法有點自吹牛皮的味道啦,萬一有一天你真的相信自己的性情和神已經一樣,必然會終止你自己對靈性的追求【因為已經沒有更高的靈性可求】,到最後驕傲就會摧毀你,叫你變成缺乏反省心的基督徒,終致變成一個宗教怪物了。
●
還有,在《神人的生活》這本書裡,他舉耶穌為例,說耶穌擁有「神人二性」;而聖靈內住的基督徒,也擁有「神人二性」。所以,耶穌既然是「神人」,我們基督徒也可以說是「神人」。李常受又說:「神人」就是「神的兒子」,所以基督徒們就是「眾神」。
●
李常受這種說法是對的嗎?當然是不對的!把耶穌的「神人二性」拿來等同我們的「神人二性」就是一種邏輯上的錯誤。因為任何的小基督徒都知道,耶穌是「道成肉身」,祂的本質是聖靈【神】,只是被拘束在肉體裡而已,不論如何,祂的本質還是神。我們的本質是肉體,就是罪的大本營,只是聖靈大發慈心,覺得我們可憐,內住到我們的身子裡,終於治死罪的律,解救了我們,但是我們的本質還是肉體,難免有時還會產生私慾的罪啊!
●
我想談一談自己的一些小經驗,供您參考:
剛信耶穌不久,我曾在一個異象中看見了聖靈【神】的屬性,也就是神的性情,祂的性情是高不可攀、深不可測的,有一種極大化傾向,如同一個宇宙之海,默默隱藏在萬物之下,支撐了萬物,只要祂稍微挪移,宇宙就崩潰。那時,我正看一套書,叫做《基督教神學》[2],裡面列舉了神的屬性,包括「聖潔」「公義」「正義」「真實」「誠實」「信實」「愛」「仁慈」「恩典」「憐憫」「恆久忍耐」,這些屬性當然都普及了整個宇宙,深不可測。我馬上就知道作者少列了兩樣性情,一個是「無窮的犧牲」;一個是「無窮的負擔」。我在內心裏就說:「哇!這種性情真了不起。我要向祂學習。」
20年過去了,如今我靠著聖靈的內住,也的確結了一些聖靈的果子,包括「忍耐」「愛」這些性情,但是,非但不及神性情的千萬分之一,卻更像是用來裝飾自己肉體的草花,太陽一照射,它們就枯萎了!
●
幾年前,那時我還不懂得「永生」是甚麼。我翻閱〈馬太福音〉,看到那裡面有耶穌在一座山上教導人的三件事:
第一件是這樣的,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
第二件是這樣的,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
第三件是這樣的,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當時,我就嚇一跳,覺得能說這種話的人就是神本身。耶穌其實是在說:「我做得到!那你們做得到嗎?!」我當下就自問:「我做得到嗎?」我的良心馬上回答說:「你根本做不到!」
如今,我已經能理解什麼叫做「永生」,我再問我自己:「以前耶穌所提的那三件事,現在你做得到嗎?」我的良心仍然馬上回答說:「你根本做不到!」
●
我記得我性情最好的時候是青年時代,大概在高中三年級,大學一、二年級的時代,當時也正是我開始要創作小說的時期。那時,我的手常常不敢摸到錢,每當我掏錢時,錢就時常掉在地上。因為我總想:「今天我有了這一毛錢,別人就少了一毛錢,你是不義的!」
現在,我老了,德行早已經敗壞,什麼錢我說不定都敢要,什麼名譽榮耀我都擔心失去。我看顧自己的錢,看顧自己的名譽榮耀比生命更重要,我常常暗地裡自我譴責說:「看看你現在到底在搞些什麼!變成了甚麼模樣!」
●
李常受常常用〈彼得後書〉 1章4節的話,來支持他所說的「人在性情上可以成為神」的幻想,彼得的這句話是這樣說的:「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這是真真正正曲解了彼得的話,彼得說「有分」是指「有幾分相似」的意思,並不是說人的性情真的可以成為神。倒是〈約翰一書〉1章8節所說的才是真理,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
「人可以變成神人」其實是一種幻想,特別是屬於我這種老年基督教徒的幻想,畢竟老年人等不及了,都想嚐一嚐變成神的味道。但是我們的良心【反省心】確鑿地指出我們日常生活不斷犯罪的事實,叫我們成不了神。事實上,嬰兒、孩童要成為神還有可能,因為他們天真無邪;至於老年人要成為神可能毫無機會,因為大半的人活得越老,如果不努力,性情可能就越僵硬、敗壞!我說這話不是開玩笑的!
──2015、06、12初稿
──2017、03、18再修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見網路:http://www.lsmchinese.org/books/07-056-003.html
[2] 艾利克森著:《基督教神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社;2006五版】
檢視次數: 1452
標籤:
謝謝宋老師的說明。難怪網路上也有不少批評李常受的看法,至於改革宗的教會對他的看法大致像是這一篇吧:http://wap.kdnet.net/?boardid=2&id=9729696&t=topic-show。先存在這裡,供大家對比參考。
長松平安:
要駁倒李常受是困難的,因為有一些名言和聖經的字句支持他的論調:
1.亞他那修(Athannasius)說:「基督成為人,為要人成為神」像這樣的話,自上中世紀以來,就好像是半真理,影響了天主教。
2.詩篇第82篇說:「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3.耶穌也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十34~36)?
因為有名言、經文支持「神人說」,只要膽量大、良心小的基督徒都可以說自己是「神人」。
不過,我說不出口,我曾和李常受教派的人一起禮拜聚會,當有人呼喊說:「我們是神人!」時,我總覺得很好笑。
我記得有一本寫尼采的書記載這麼一件事:當尼采的哲學進入出神入化的境界時,他寫給別人的信的末尾一定會簽上「尼采大帝」這個名字。有一次,他又用「尼采大帝」這個名號寫信給瑞典的文學家史特林堡。史特林堡馬上回信給他,說:「朋友!瘋了是多麼愉快的一件事啊!」
我覺得史特林堡對尼采的感覺就是我對那些神人的感覺!
宋澤萊謹上
宋老師平安:
謝謝補充。相較於這樣的「神人說」,看起來還是馬丁路德所給的教誨是比較平穩的,他在解釋信經的時候,勸勉信徒雖然有聖靈在,但我們仍因為肉體的緣故會不斷地犯罪,而我們只能藉著聖靈所賜的道與每天的祈禱赦罪,從很多罪中一步一步地接近(完全)成聖的聖潔一點點。我比較能理解這樣的看法。怎麼有敢於自稱神人的基督徒呢,真是太嚇人啦!
長松 敬上
長松平安:
李常受一派大師的理論大概只能當參考,不能當真。如果真的實行起來,就會出事。
還是馬丁路德說的「我既是義人,同時也是罪人」的說法比較實用,是寫實派的。適合在每個時刻、每個人生階段檢定自己,叫我們過著奮進的人生,對於自己是有益的。
最近常感到許多大師的理論雖然冠冕堂皇,自己卻不一定能實踐出來,因而頗為感慨。請見youtube:「雅各書【五】」裡的留言5篇文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OnrYzLeEqI
宋澤萊謹上
宋老師平安:
讀完留言裡的逐篇文章,很感慨,初信之時我曾在小教會聚會,大夠就是染上了那一類太過於自信的惡習,小教會的信息傳播大概為了要免於喪膽自滅,不免要時常高調地談著大信心,而教身為信徒的我迷失於自欺中了,以至於後來,甚至連家人都被我的過於剛強而拖累,回想起來真是慚愧多多。幸而當時您以耶穌的溫柔榜樣告誡我,讓我從過錯中又慢慢爬起,實在受益良多。
關於李常受,撇開您談到的這些疑點,我覺得恢復本的聖經還確實不錯,最近讀起來頗有新的啟發,他的經文大綱整理得不錯,這一點對我蠻有用處。
長松 敬上
長松平安:
youtube裡「雅各書【五】」那五篇文章發表到現在計兩個多月,看的人次超過五千。估計都是來看那五篇文章的,因為那個影片差不多在七千人次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觀看。可見有人也不一定贊成大衛‧鮑森的宏論,他不是真正信奉「因信稱義」的人!另外還有五篇留言文章在「雅各書【六】」裡: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ZmbPkqXYRA,看的人也不少。
你說的不錯,李常受的聖經注釋其實是可以看的,他很努力在研讀聖經。只是他有一些對聖靈的體驗太粗淺,只好用猜測的,如此一來,就會錯解許多經文,甚至帶給他的教會錯誤的理論教導。
宋澤萊謹上
意見
您必須是成員才能發表評論!
加入 基督教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