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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愛我們的神」何以是基督徒信仰的礎石?

論「愛我們的神」何以是基督徒信仰的礎石?

宋澤萊

提到「愛」何以在人生重要無比?這不是因為愛一定會使被愛的人舒服,因為事實上,愛反倒會令一些被愛的人痛苦萬分。也不是因為愛一定會使施愛的人舒服,因為事實上,許多的愛會使施愛的人憔悴、折磨。

其實「真愛」不是盲目的愛,因為恰當,它才成為真正底愛。

真愛的功用很多,我只提兩點:

一個是它能恰當的化解恨。

恨的結局,絕大部分是破壞性的。也許恨能一時鼓動我們的行動力,在短暫的時期裏,讓我們衝鋒陷陣,無所畏懼,但是我們也可能在恨當中,削弱了我們一部分的行動力和審慎觀察能力,並且迫使我們失去理性,陷入不可預測的危險當中;最可怕的是它的結局,往往不是毀了自己,就是毀了他人。二戰以前,希特勒排猶、排歐、排美、排亞洲人,帶著人種學的深恨,往前邁進,相當有力,但是結局却帶來德國和全世界無比重大的傷亡。因此,我們就該思考,德國若要強盛起來,需要那麼大的恨嗎?是不是降低一些會比較好?

假若要降低恨意,那麼沒有比愛更能達到效果了。

我們可以本著僅有的善良的心,轉換立場,站在被我所傷害的人的立場來仔細感受,就在當下,我們能感知被我傷害的人的極端痛苦,我們就能打消一部分的恨,終止了一些不必要的行動。如果不能如此,恨終歸來說就像滾雪球的東西,會導致更大的恨,變成無邊無際,致令一切都無法收拾。所以耶穌才說:「愛你的仇敵」﹝路加6:27這就是愛能打消嚴重的恨,終止即將來臨的更大破壞性。

愛的另一個功用是保守。

就像是古代的哲人所說的:宇宙有一種力量,就是「愛」,能使萬事萬物緊緊靠在一起。缺乏了愛,我們就與對象無法親和,慢慢漸行漸遠,無法保守,終至無以復返了。

我們在世間行事,很少有瞬間即能達至成就,絕大部分都要歷經許多光陰,才有一些些成果。如果我們對我們正在處理的人事漸行漸遠,那麼,我們就不能日見功深,到最後便完全放棄了。換句話說,由於缺乏了愛,就缺乏了對人事的緊緊接觸,到最後只有失敗一途。

因此,一個政治家,成功的要素,就是熱愛人民,在工作範圍之內,除了熱愛人民,就最好不要再心猿意馬了;一個教育家,成功的要素,就是熱愛學生,在工作的範圍裏,最好不要再轉向其他;一個父母,在家庭的範圍裏,就是熱愛小孩,不要心有旁鶩;一個藝術家,在工作範圍裏,就是熱愛藝術,最好不要三心兩意;一個工程專家,在職業範圍裏,最好就是熱愛自己的事業,不要鬆懈放心……如此,經年累月,我們靠著愛心澆灌於人事上,忘情其中,就會在人事上有一點點的成就,否則虛談功成名就,必有所不能。

這就是說,愛使人盡本分,在你要做的事上,給了成功的基本保障。

事實上,在我們平庸的有限一生,縱然愛心無限,時間體力也會有限。值得我們去愛而且能夠愛得起的對象也並不那麼多,有時,單單只為一個人,就足以令我們用掉一生!

我們基督徒大抵也是如此,在我們做為基督徒的範圍裏,我們有一半的心力,必須放在愛我們的神上。不是叫神來愛我,乃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熱愛我們的神。除此之外,我們不會在基督的教訓上有任何的進步。當我們心有旁鶩,又去愛其他的對象,我們就與神日益疏離,其結果,既不了解神的奧妙,反倒回歸虛無。

真的,我們的信仰力氣並不是無限的,在經驗上,我們要鼓起力量,向著我們的信仰前進,也未必然就能完全使出,我往往今天和神靠近,明天就不如此了。我們再心向他求,甚至被魔所惑,那麼一切都難以從頭再來了。

我們就只能一心親近靠近神,在信仰的範圍內,保守我們之所信所愛,如此經過了一生,我們或許才能略有成就。

這就是為什麼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12:30-31﹞的意思。

至於另一半的心就放在耶穌所說的:「愛你的鄰人」上頭了!

--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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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澤萊在11:00am對2010 七月 13的評論
育嘉、長松平安:
你們說的都很有道理,對一個初信的人,告訴他說耶穌愛他是具有重要性的,在我們信仰的初期中,也曾領受到聖靈對我們的安慰和教導,這些我不是不知道,而且我經驗到的聖靈的愛也不比一般人差,這些都是事實。

但是,基督徒並不是都是初信的人比較多,我不相信會去聽電視佈道家約爾演講的人都是初信的教徒,相反的,那些人都是老信徒,而且大部分都是世世代代的基督徒子弟;我們也都不是初信的人。

一、 但是,我首先要辨明的是,基督教裡的「信望愛」的「愛」不是講上帝
對我們的愛的。哥林多前書13章保羅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這個「愛」的定義,是指我們對上帝、對他人的愛,而不是指上帝對我們的愛。就像是「信」不是叫上帝來信我們,而是說我們去信上帝;望不是叫得救來望我們,而是我們去望得救。假如把信望愛的「愛」解釋為上帝對我們的愛,那麼聖經的教義就很難說了,可能自古以來整個基督教教義的體系,包括教父以及路德、加爾文的話都要廢棄更改了,可以說是一場教義的大革命了。

二、一直強調上帝對我們的愛,會忘了上帝也同時會毀滅我們的事實,也就是忽
視我們自己是罪人的事實。我們可以由聖經中知道,上帝一發怒,是可以降下洪水將一世代的人都毀滅,獨留挪亞一家人。一場大火也可以叫娥摩拉、所多瑪化為塵土。原因何在?是人的罪。身為基督徒,這個「罪」的事實,首先要認明,才能夠真正看到我們的本質,然後成長。改革宗說對上帝要「敬虔」,這個敬虔其實含著「畏懼」的意思,原因就在這裡。如果一直強調上帝對我們的愛,將來一定無法直面上帝毀滅人類的事實,必忽視一半以上的聖經事實,造成痛苦。對於入教多年的人,這一點是很重要的。我所以說,上帝對我們的愛「不重要」,這是指著「罪」這一點來說的。「上帝很愛我」的覺知是主觀的,「我是罪人」是客觀的。「上帝很愛我」可能讓人靠近上帝,心情舒服,化消問題,卻什麼事也沒做;「我是罪人」可以使人沮喪、懷疑、自責、恐懼、悔改,才能成長。我說一些大宗教家的宗教動力來自於「恐懼」,這不是沒有道理的。保羅很少說上帝怎麼愛他,卻說:「我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一15),十字架上的凶犯說:「我們受刑是活該;我們所受的,不正是我們該得的報應嗎?」〈路加〉可說是最深切的罪的痛切認知了,也是得救的最大動力。

三、 因此,向上帝要名望、地位、金錢,即使是光只求得心裡的平安穩當,
在我看來,都是「叫神來愛我」這個系統的,正是「不重要」的,雖然我們常常這麼默想,也常常這麼出聲禱告,我個人也不能例外,可能要求的也比一般人更多;但是心裡一定要知道,這是不重要的。你可能會要到,那就感謝;要不到,不能怪上帝。因為它不一定總是會讓你在基督裡的生命成長,也可能帶來後遺症,我們應該要心知肚明,要用理性去辨明。基督徒所以不能辨明這一點,是基督教教育的失敗,也就是說在入教的時候,牧師不敢老實告訴他,總是在哄騙他,讓他在世道衰微的洪流裡自行求生。

四、育嘉常說的:「我……與祂合一」這句話我不懂得,這不是客套話,我不曉得合一的經驗是什麼。我倒是知道耶穌和上帝耶和華是合一的,因為他們都是三位一體的神。我只知道我是渺小的人類,在上帝的眼光中,我如一粒道路上的沙塵,如果祂肯收留我在新天新地裡,我就戰慄、惶恐、感謝;我與神的關係,永遠無法像印度人的神祕大瑜珈一樣,與大梵天神合一。我永遠是渺小的我,上帝永遠是至高的上帝。這都是實在的話,不是客套話!
胡長松在11:48am對2010 七月 13的評論
宋老師平安:

是的, 我也認為說「信望愛」的主詞是人, 這樣才是對的。「要神來愛我」的榮耀神學式的思維,我個人也確實曾深受其苦。

我過去有機會傳福音給初信者,是以約翰福音三:16為基礎:「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教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句話似乎是說我們能信,本質上有神的愛為根基,但我後來也發現,我用這個方式告訴了ㄧ些人福音,沒有錯他們當時是接受了,但接下來過一段時間,信的根基太淺,人們會回過頭來挑戰神的愛,自己對神的愛也失落了,ㄧ下子就跌倒了。所以我能認同「信望愛」在造就教育上, 應以信為最優先。

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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