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通訊

有關湯姆‧華森的著作《系統神學》的特色

【題目】有關湯姆‧華森的著作《系統神學》的特色

宋澤萊

 

長松平安:

你提到十七世紀的清教徒神學家湯姆‧森的著作《系統神學》,我也有一本,的確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這本書在大部分的主張都等同加爾文和馬丁路德﹝比如說在因信稱義的道理上﹞;不過有一些觀點超出了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主張﹝例如說在「成聖」方面﹞,有他的特殊之處。

這本書非常強調「成聖」,並且比較偏向肯定人可以完全成聖﹝當然這個肯定不是完全肯定,而是還帶有一絲絲不完全肯定的意味﹞[1]

首先湯姆華森在書裡援引了希伯來書十二章第14節所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句話來強調「沒有成聖就不能進堂」[2]。他又說:「神是一位聖潔的神,祂不能容忍一個不聖潔的受造物來接近祂。ㄧ個君王不能容忍一位帶著傳染病傷口的人來接近他。」[3]來表示成聖的重要性,這是很特殊的,也可以想見湯姆華森對成聖是如何的看重。

不過,這種說法會遭來物議。因為我們無法肯定希伯來說所說的「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的意思是否就是「沒有成聖就不能進天堂」。這兩句話的表面文字是不一樣的,需要再討論。同時他說的「神是一位聖潔的神,祂不能容忍一個不聖潔的受造物來接近祂。」這句話有違我們的經驗,因為我們現在都還沒有完全成聖,行為亂七八糟,但是我們照樣常常會在異夢和異象中見到耶穌和聖靈。耶穌和聖靈根本不會斤斤計較你成聖與否,只要你信耶穌,祂就內住在你的心裡和身上。反倒是我們感到自己非常不聖潔時,聖靈就彰顯祂的大能,在我們的身上除掉不聖潔的東西。如果一旦已經成聖了,聖靈又何必彰顯他的大能在我們的身上呢?福音書裡頭,耶穌常常接近被污鬼所附、被大痲瘋所困的非常不潔的人,祂一生可說都和不潔的人生活在一起,就說明「神是一位聖潔的神,祂不能容忍一個不聖潔的受造物來接近祂。」是不通的。就算是耶和華好了,不夠聖潔的摩西也見過祂﹝至少是接近他﹞,只是蒙著帕子而已。

加爾文不認為「完全成聖」是可能的,[4]神的得救仍在「稱義」這一點上,也就是說人能否「成聖」與否和進天堂毫無關係;馬丁路德也是這麼認為。就在這一點上,湯姆‧華森和加爾文、路德是不一樣的。湯姆‧華森倒是比較和天主教接近﹝雖然在許多觀點上,他一直批評天主教﹞;這說明在17世紀,天主教的教義在清教徒身上還有很大的威力,無法使他們完全擺脫天主教的影響,簡言之,湯姆華森的成聖理論有天主教的色彩,這一點很值得注意。

但是也就在這一點上,湯姆‧華森的《系統神學》這一本書有它可看之處,他對成聖的大篇論述,讓我們可以看到,以前的人多麼重視「成聖」這一件事情!

將來我想寫一篇〈天主教的稱義觀〉,天主教也說人可以「稱義」的。不過和馬丁路的與加爾文所說的不同罷了。

你同時在文章中提到《韋敏斯德要理問答》這篇文章,這個問答關是改革宗﹝加爾文教派﹞信條的一部份,很不錯的信條申論。我身邊還有一本書叫做《歷代教會信條精選》大書,共479頁,包括〈使徒信經〉以降大大小小信經和要理問答12篇,都附了詳細的聖經經文引注和說明,是有關改革宗的教理簡論,是當前非常流行的一本工具書,神學研究所很推崇這本書,請打電話向《教會公報社》購買,電話:06-2356277

宋澤萊

 

 

 



[1] 比如說不認為信徒可以完全免除不信的陰影,見湯姆‧華森原著,羅偉倫‧錢曜誠譯〈成聖的人具有一種毫無懷疑的確信嗎?〉《系統神學》﹝台北:加爾文出版社,1998﹞頁385

[2]湯姆‧華森原著,羅偉倫‧錢曜誠譯〈成聖的人具有一種毫無懷疑的確信嗎?〉《系統神學》﹝台北:加爾文出版社,1998﹞頁374

[3]湯姆‧華森原著,羅偉倫‧錢曜誠譯〈成聖的人具有一種毫無懷疑的確信嗎?〉《系統神學》﹝台北:加爾文出版社,1998﹞頁374375

[4]見加爾文元著‧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譯:《基督教要義》﹝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頁49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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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師平安:

謝謝你指導與提醒,解決了我今早的一個難題。今早翻這本書,看到一個片段如下 (p.484):

怎麼確定被判無罪呢?
(1)如果你希望在審判之日背叛無罪,那你要努力的在基督裡.....唯獨在基督裡,我們才能在基督的面前站立得住.....


其實他說「唯獨在基督裡,我們才能在基督的面前站立得住」這是不錯的,但和「被判無罪(稱義)」似乎是二件事,不是說在基督裡不好,而是唯恐人誤會了我們的努力是稱義的源頭.....馬丁路德神學認為「任何人若希望透過自己道德上的成績在上帝面前稱義都是僭取造物主的位置(《馬丁路德神學》p.171)」,馬丁路德認為稱義與得救端賴上帝的憐憫,「義和得救的確定性一旦被感受到,它就會因內新的需要,導致『善行』(《馬丁路德神學》p.337)」。也就是說,善行是因信稱義所導致的果。在理則學上,「因信稱義->善行」同義於「無善行->非因信稱義」,但不同義於「善行->稱義」。湯姆華森「要努力在基督裡才能被判無罪」的說法是不是僭越了?這點讓人恐懼。
長松平安:
看這本書要非常小心。湯姆‧華森其實並沒有把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讀清楚,好像尚處在一知半解之中。裡頭有些話很恐怖,像他說的:「神是一位聖潔的神,祂不能容忍一個不聖潔的受造物來接近祂。ㄧ個君王不能容忍一位帶著傳染病傷口的人來接近他。」這句話令人不寒而慄。其實,到了新天新地時「一切都過了」,意思是說我們的一切不潔污穢,在新天新地來臨時,神都會把我們抹除,根本不需要我們自己抹除。在今生裡,無論如何,我們沒有辦法完全聖潔的,吃齋念佛,遁入山林,在柱子上修行,這些都沒用的。我一天不知道起了多少邪念,哪有辦法控制?我們所犯下的罪,身上的膿瘡,除非靠神將它們塗抹掉,靠自己的力量是除不盡的。真正稱義的人﹝像馬丁路德﹞才會坦白地地承認這一點,不真正懂得稱義而且不了解罪無所不在之可怕的人才會迷糊到說要以行為稱義!
要之,把湯姆‧華森的成聖觀當成一種理想是可以的,但是我無論如何不敢向別人誇口說我能做到其中的百分之一。不過,我倒是覺得,我能告訴別人說我稱義了,而且將來一定會到新天新地。因為耶穌已經將祂的義充充足足地給我了,足夠我用了。
宋老師平安:
確實是這樣的,要很小心,我也讀到了幾處,若在因信稱義的根基上有疑慮,做為初信者的參考書恐怕就不是適合的了。他寫到:「你要使良心和眼目一樣保持清潔,免得一粒罪惡的灰塵掉進去......良心的聲音就是神的聲音,如果良心的聲音根據公義的證據,判我們無罪,那神也必定判我們無罪。(該書p.485)」完全違背了馬丁路德神學所主張的〔因信稱義即上帝就是上帝〕的精神,坦白講,我必需把它從給初信者靈修的推薦書單裡收回。羅馬書 3:22-23 說:「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誰能誇口因自己良心的努力而稱義呢?我看自己是污穢的,唯有耶穌是聖潔的,而且我因信神,相信耶穌的十架寶血遮蓋我,所以我也能說我稱義了,這是白白得的大恩典!只是從神對我這個大罪人的憐憫來的。
長松平安:
的確,「你要使良心和眼目一樣保持清潔,免得一粒罪惡的灰塵掉進去」這種要求會使人變成強迫症精神病患,少這樣認為比較好。說是容易的,做起來比登天還難。指使別人是快樂的,卻不曉得帶給他人多少痛苦。但是保羅、路德、加爾文的「因信稱義」教導使我們免掉這種恐怖統治,哈里路亞,願說的人自己領受吧!在耶穌的審判台前,我絕口不提自己沒有一粒罪,我要說我天天有一萬粒的罪!
宋澤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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