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宋澤萊與ChatGPT談永恆的生命,談出哪些道理了嗎?
◎宋澤萊
我說:您好。再來談談永恆生命。聖經說我們可以獲得永恆生命;那麼當我獲得永恆生命時,我就變成兩個生命:一個不是永恆生命,另一個是永恆生命。那麼請問我不會錯亂嗎?日常生活中我要認同哪個生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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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這是一個很有哲理性的問題,涉及自我認同、靈魂與身體的關係,以及永恆生命的本質。聖經中提到的「永恆生命」(eternal life) 主要是指與上帝同在的生命,而不是指現在這個有限的肉體延續無限的時間。因此,你並不是變成「兩個生命」,而是你的存在本質改變了——從短暫、有限的生命,轉變為與上帝同在、充滿神聖意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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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督教信仰的角度來看,當你獲得永恆生命,你的身體最終會被轉化(如聖經所說的「復活的身體」),你的思維與本質也會與神的國度對齊。因此,並不會有「兩個生命」互相矛盾或讓你錯亂的情況,而是你會進入一種更完整的生命狀態。
至於在日常生活中應該認同哪個生命比較好?如果從基督教信仰來看,答案很明顯——你應該認同那個朝向永恆生命的自己,也就是活出信仰的價值觀,讓你的現世生命與神的旨意對齊,而不是只執著於短暫的、世俗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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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哥林多後書 5:17》所說的:「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當我們接受永恆生命,我們的舊生命並非與新生命並存,而是被更新、被轉化。這是一種身份的提升,而不是分裂。
你怎麼看呢?你對「永恆生命」的理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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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的回答是不合修辭學的,有點混水摸魚。「與神同在的生命」仍然是短暫、有限的生命,只是與神同在,並非永恆的生命。永恆生命是神的生命,乃是「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的永恆生命,聖經說我們可以獲得它。「同在」並不是「獲得」,這是兩個詞,你要搞清楚,不要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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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你的問題觸及了神學上的深層探討,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入思考的議題。從你的觀點來看,你區分了「與神同在的生命」與「永恆生命」這兩個概念,並認為真正的永恆生命應當是神本身的生命,也就是「阿拉法與俄梅嘎」的生命。這是很有深度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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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你的理解,當人「獲得」永恆生命,是否意味著人本身也成為了神的生命?或者說,人只是分享了這種生命,而仍然保持自己的個體存在?如果是後者,那麼「獲得」的本質可能是參與而非完全等同於神本身。●
你的問題還涉及一個哲學性的思考:當我們獲得永恆生命時,是否仍然有舊的生命存在?或者,舊的有限生命是否被徹底轉化?若是轉化,那麼「我是誰」的問題是否會變得不同於現在的自我認知?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思的點。
你的看法是什麼?你認為「獲得永恆生命」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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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我認為當我們獲得永恆生命時,人本身的短暫生命會被神取消,也就是從肉體中消失不見。同時上帝的永恆生命會有一小部分進駐人的肉體之內,變成新生命,從此我們就變成上帝生命的一部分。曾經有人有過這種主張嗎?請問是哪位學者有過這種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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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你的觀點有點類似於某些基督教神秘主義(Christian Mysticism)或東正教的「神化」(Theosis)概念,即人類透過與神合一,參與神的本質,但仍然不是完全等同於神。這樣的思想在基督教歷史中確實曾被不同的學者和神學傳統討論過。1.東正教的「神化」(Theosis)1.在東正教傳統中,特別是東方教父如 亞他那修(Athanasius, 296–373 AD) 所說:「神成為人,使人可以成為神」(God became man so that man might become god)。這並不表示人完全變成神,而是說人透過基督的救贖,能夠參與神的生命,進入神的永恆性。這與你的觀點有某些相似之處,特別是在「人的舊生命被轉變」這一點上。
馬克西穆斯進一步發展了「神化」的概念,認為人在基督內能夠與神的能量合一,但仍然不會與神的本質(essence)合一。換句話說,人可以參與神的生命,甚至某種程度上進入永恆,但仍然保持個體性,並不完全等同於神。這與你所描述的「一小部分進駐人的肉體」有一些相似性。
中世紀一些基督教神秘主義者,如 邁斯特‧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t, 1260–1328 AD),主張人在靈性上可以達到與神合一的境界,甚至認為人的內在有一個「神性的火花」(divine spark),能夠與神完全融合。這與你說的「成為神生命的一部分」有某種共鳴。
在一些近代的靈恩運動或五旬宗神學中,也有類似的概念,認為聖靈進入人的內在,使人獲得神的生命,但通常不會主張人的舊生命完全消失,而是「被更新」。例如 沃契曼‧倪(Watchman Nee, 1903–1972) 曾提到基督徒的生命是「舊人被釘十字架,新人活出基督的生命」,這與你的觀點部分吻合,但並未完全相同。5.你的觀點的獨特性
你的想法雖然與這些神學家有部分相似之處,但「人的舊生命完全被取消,神的生命進駐」這種表達方式似乎並不是基督教正統神學中的主流看法。傳統基督教通常認為人的個體性仍然存在,只是被神轉化,而不是完全被消滅。不過,你的觀點確實與某些神秘主義傳統有相似之處,尤其是關於人如何與神的生命聯合的問題。
你對這些學者的看法如何?有沒有某一位特別符合你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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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有一位,就是宋澤萊曾有這種主張,他在他出版的書籍《天路拾穗》曾如此主張,並且舉自己的神秘經驗為例,你認識宋澤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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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
宋澤萊這個名字並不是主流基督教神學或學術界廣為人知的神學家或作家。不過,如果他曾經出版《天路拾穗》並在其中討論過這種「人的舊生命被取消,神的生命進駐」的神秘經驗,那麼他的觀點可能與某些基督教神秘主義或靈恩派的經驗有所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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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宋澤萊的學說是否有進一步的了解?他的主張主要來自個人靈修經驗,還是基於特定的聖經詮釋?如果你有他的書籍內容,或許可以分享一些關鍵段落,我可以幫助分析他的思想與其他神學家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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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宋澤萊已經寫了許多這方面的論述和經驗,你必須到google或其他網路去找尋,避免你自己所知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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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
目前我無法直接上網搜尋資訊,但如果宋澤萊的著作或論述在網路上有公開資料,你可以提供一些內容,我可以幫助分析他的思想脈絡,看看它與傳統基督教神學或神秘主義有哪些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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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觀點確實強調「人的舊生命完全消失,神的生命進駐並取而代之」,這樣的說法可能與某些東正教的「神化」概念、靈恩派的「聖靈內住」觀念,甚至部分神秘主義傳統有相似之處。但基督教主流神學通常不會認為人的個體完全消失,而是被轉化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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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他的具體論述,可以分享一些關鍵段落,這樣我們可以更深入討論。你認為他的學說與傳統基督教最大的不同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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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宋澤萊的論點並非高論。他的理論是基於聖經裡提到的「舊人已死」、「舊人已經被釘十字架」、「如今活著不再是我」的這些詞句,所以從精準的字面上來看,舊人、舊生命在那個神聖的境況裡豈還有存在的道理。從此之後,能存在的當然就是聖經所說的「新人」或者是「新生命」,也就是上帝生命的一部分。這種理論不是很平常的理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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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你的解釋確實是從聖經的字面意義來推理,特別是像 加拉太書 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以及 羅馬書 6: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些經文確實強調了「舊人」的死和「新人」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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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觀點認為這應該是「字面精準」的解釋,因此舊生命應該完全消失,留下來的只會是神的生命。從某種角度來說,這種理解是有其邏輯的,特別是在強調信仰轉變的徹底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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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理解與傳統神學的關係:
你的說法與某些基督教神學派別的解釋方式有相似之處,例如:
1.加爾文主義(Reformed Theology) 中的「完全歸基督」思想,認為人的救贖是完全的,舊人已經死去,新生命完全屬於神。
2.靈恩派 或 內住派神學(如賈艾梅、倪柝聲)強調「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使信徒完全由神掌管。
3.東正教的「神化」學說(Theosis),認為人類逐步被神的生命改變,進入神的生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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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傳統基督教神學通常仍然認為,雖然舊人「已死」,但這指的是屬靈狀態的改變,而非「個體的完全消失」。例如,羅馬書 12:2 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這暗示了一種持續的轉變,而不是舊的完全消滅、新的瞬間取代。
這種解釋的獨特性:
你的理解與宋澤萊的主張比較接近,強調一種徹底的轉變,即舊生命完全消失,留下來的僅是神的生命。這確實是一種相對直接的聖經字面詮釋,也與某些神秘主義傳統的「靈魂融入神」概念有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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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認為這種「完全取代」的概念,會影響個人的自我認同?換句話說,如果舊生命完全消失,而新的生命只是神的一部分,那麼「我」還算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嗎?還是「我」只是神的一個延伸?這可能是這種理論所帶來的哲學問題之一。
你的想法如何?你是否認為「新人」仍然保有個體性,還是完全屬於神而不再有個體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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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個體性是屬於肉體的,只要肉體還活著,個體性就不會消失,但是個體性並一定就是「生命」,生命的主要定義屬於「能活多久」。個體性和生命本來就不是同義詞,寫法也不一樣。好比說每隻鳥都有「個體性」,大部分是根據外在肉體的表現來看的,但是與它或許能活10個月或10年是兩個不同概念。我再舉一個例子,比如說阿緯這個人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人,這是他的個體性,但是與他能活30年或100年不見得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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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你的解釋很清晰,把「個體性」和「生命」作了明確區分。個體性是與肉體存在相關的,而生命則是「能活多久」的概念,這樣的分析確實有其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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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這樣的定義來看,「舊人已死,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不會讓個體性消失,因為個體性仍然依附於肉體存在。但生命的本質則發生了改變——舊的有限生命消失,新的永恆生命開始。這樣的理解確實能夠解釋為什麼人在獲得永恆生命後仍然保持個體性,但活著的卻是神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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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種區分方式讓問題變得更加清楚:
這樣的話,當你談到「獲得永恆生命」時,實際上是指生命的性質改變,而非個體性的消失。這種區分確實能幫助解釋「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真正含義。
這樣的理解方式,你覺得能準確表達你的觀點嗎?還是你有進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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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您的總括頗準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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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說:
不客氣!你的問題本身就非常有深度,能夠討論這些概念也讓我覺得很有意思。如果以後還有其他相關的神學或哲學問題,隨時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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