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通訊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章十六,十七節。

「他們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章三十一節。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人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章九節,十節。

「得救」這兩個字在一般基督徒的耳中是很熟習的,但他們中間卻有許多人到今日仍不明白「得救」的真意是甚麼,至於初聽道的人就更不用提了。這樣重要的一個詞句實在不可不解釋清楚,容我們用一些時間來研究一下「得救」究竟是甚麼意思。

一提到「得救」兩個字,我們就知道必是有甚麼人遭遇了危險,正在他們將要喪命的時候有人把他們從危險中搭救出來,使他們免了死亡。舉一個例子說罷:有一隻輪船離了某港口開往遠處另一個口岸去。走了兩天這隻輪船忽然觸了礁。船底撞了一個大洞,海水滾滾的流了進來。船主見那隻輪船不久就要沉沒,便一面吩咐無線電員發無線電向海中航行的其他輪船求救,一面吩咐水手放下救生艇,以便搭客逃生。不久輪船漸漸沉沒。船上的乘客有下到救生艇中的,有穿上救生衣浮在海面上的,也有落在海中葬身魚腹的,也有隨著破壞了的輪船沉到海底的。幸好附近有一隻輪船因為接到求救的無線電報,趕到失事的地方來施救,所以船上的乘客和水手半數以上都被救上了這隻趕來施救的輪船。

那些遇救的乘客和水手被這隻船送到附近的一個港口上了岸,輪船公司設法招待他們。他們登岸以後頭一件事便是設法通知自己家中的人,使他們知道自己的親人未曾葬身魚腹。因為他們曉得輪船失事的消息一傳到各處,日報上必定刊載出來,那時凡有親人在這隻輪船的必定都膽戰心驚,不知道自己家中的人是否已經遭了厄運。他們怎樣通知自己家中的人呢?寄信太慢,只妤拍發電報。他們各人拍發的電報極大多數的電文都是「遇險,得救」.,或是「所乘輪船觸礁沉沒,本人得救」,或是「船沉,我與某某若干人得救」這一類的話。

我們一看見電文中有「得救」的字樣,便知道一定是有人遭了將要喪命的危險,被人把他從這種危險中拯救了出來,使他沒有喪命。其他沒有喪命危險的事是用不著這兩個字的。一個旅客在途中把行李丟失,以後又尋見了。在這一件事中能用「得救」兩個字麼?一個旅客在海中暈船嘔吐,有同船的人給了他幾粒藥吃下去,便不再嘔吐。在這一件事中能用「得救」兩個字麼?一個旅客乘火車作長途旅行,因為買不著臥車票,已經兩晝夜末得睡眠,以致困倦疲乏,不能支持。到第三日臥車中有了空位,他買到了臥車票,足足酣睡了十幾個小時,醒來以後,身體的力量都得以復原。在這件事上能用「得救」兩個字麼?不能。絕對不能。因為這些事雖然給人一些痛苦焦急,但都不致傷害性命,所以解脫了焦急和痛苦以後也都不能用「得救」這兩個字。惟有遭遇喪命的危險的時候,被人拯救保全了性命,逃脫了死亡,纔能用「得救」這兩個字。

聖經中所說的「得救」也就是這個意思。世上的人類都犯了罪,都要因此死亡,都遭遇了將要喪命的危險,就在這時候神所豫備的救主被差到世上來,在十字架上為人類捨了性命,成全了救人的工作,而且三日後從死人裏復活,升到天上,作人類的救主和中保。一個罪人一信靠他,一求告他的名,立時便因信得了赦罪,得了永生。換一個說法就是,從罪惡和死亡中被拯救了出來,正如同那些落在海中將要沉沒喪命的人被那一隻輪船上的人拯救了一樣。一個罪人只要真心悔改信主耶穌,就在他信的那一個短短的時間裏,他的罪便蒙了赦免,他便脫離了罪的刑罰---死,他便得著了永生,這種經驗就叫作「得救」。約翰福音中所說,「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就是這個意思。保羅和西拉回答獄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也是這個意思。保羅在羅馬書裏寫著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人裏復活,就必得救」。仍是這個意思。從這些經文中,我們不但明白了「得救」兩個字的意思,我們也領會了得救的條件和時間。得救的條件就是「信主耶穌」。得救的時間就是「信主耶穌的時候」。那一日信主耶穌,那一日便得救,那一時信主耶穌,那一時便得救。得救就是這樣奇妙的一件事,也就是這樣簡單的一件事。

有不少講道的人說,「得救這件事是必須到一個信徒臨去世的時候纔能定規的。當他將要斷氣的時候,主耶穌從天上看看他這一生信主還算相當的熱心,也沒有犯甚麼大罪,於是打發一個天使把他的靈魂接到天上,這樣他便得救了。如果在他臨死的時候,主看他不夠熱心人,行為也不夠好,有不少事使主不能對他滿意,主便定規不叫他得救,這樣他便滅亡了」。羅馬教會甚至造出一種說法來,說這種不熱心的信徒只好被關在煉獄中,直到他的罪被煉淨以後,就能出離煉獄升到天堂裏了。一個信徒如果看得救的事到臨死的時候纔能定規,他一定會常常憂慮他能否得救,請想他如何能心中充滿喜樂與盼望呢?

聖經中所講的得救的道理便不是這樣了。那裏指示我們說,一個人在真心悔改信主的那一天,那個時候,便得了救。不但不需要等到他臨死的那一天,也不需要等到明日,一信主當日便得救,立時便得救。容我們讀經上的記載: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章八至十節。

看見了麼?撒該那一天悔改信主,他當日便得了救恩,因為主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不是等到臨死的時候,不是等到明年,不是等到下月,也不是等到明天。今天悔改信主今天救恩便到了這家。撒該是這樣當日就得了救,所有像撒該那樣真實悔改信主的人也都是如此。我們還有更清楚的應許: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的話,又信那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章二十四節。

還能有甚麼說法比這個更清楚呢?一個人只要聽主耶穌的話,信那差他來的,「就有永生」。注意,這裏並不是說「死後有永生」,或「將來有永生」,也不是說「明年有永生,」「下月有永生」,乃是說「就有永生」。下面更清楚的說明,「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是,一個人在信主的那一天就得了永生,就出離了死亡,進入了生命。從那一天起他便有了永生,他便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和父的手裏把他奪了去。主耶穌自己的話說明了這個真理: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的手裏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十章二十七至三十節。

經上還有許多話語都是說明得永生不是將來的事,乃是現在的事。容我們讀這些話: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章三十六節。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六章四十七節。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章五十四節。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的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章十三節。

這些話不都是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得永生不是到來世纔成就的事,乃是在今日就成全的事麼?「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的人有永生」。「吃我肉暍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這些話語句句都清楚告訴我們,說得永生不是將來的事,乃是現在的事。也句句都告訴我們說,我們從信主的那一天起就有了永生,因為我們在信主的那一天便得了救,我們的主在那一天就已經把我們從罪惡和死亡裏拯救了出來,又將永生賜給了我們。

也許有人要問我說,「你說信主的人在生前就得了永生,那麼他在死後是不是還要再得一次永生呢」?發這個問題的人一定還沒有十分明白「永生」的意思。「永生」這個名詞說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永遠的生命」。得了永生的人都要活到永遠,他們根本不能再死,還那裏有甚麼死後呢?必有人要問我說,「司提反死了。使徒雅各死了。彼得,約翰,保羅,巴拿巴,都死了。一千幾百年來無數的聖徒也都死了。他們都是真悔改信了主的人,也都是得了救有了永生的人。你怎麼說得了永生的人不能再死呢」?甚麼?這些人都死了麼?不能。這些人不能死,他們也未曾死。你沒有讀過司提反被害的那一段記載麼?容我們展開聖經來讀一下:

「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晴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眾人大聲喊叫,摀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掃羅也喜悅他被害」。---徒七章五十四至六十節。

這段記載是敘述主耶穌升天後第一個為主的名被害的聖徒司提反殉道的情形。這裡敘述司提反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不說他死了。卻說他「睡了」。不是很有意義麼?司提反是一個得了永生的人。他不能死。雖然他被猶太人打得斷了氣,但他並沒有死,他只是睡了。當他的主來接聖徒的時候,他要醒起來,出離墳墓,與主相遇,永遠與他的主同在。不但司提反的死不是死,其他聖徒的死也不是死。容我們讀經上的話: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說,「主阿,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約十一章十一至十四節。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暍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暍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問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睡了的也不少」。---林前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節。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林前十五章三至六節。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林前十五章十七,十八節。

「但基督已經從死人裏復活,成為睡了的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章二十節。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乃是都要改變」。---林前十五章五十一節。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了又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現在我們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章十一至十七節。

是,真實得了救有了永生的聖徒不能死,他們的死不過是睡一個長覺而已。正是為這個緣故,真知道自己得了救的聖徒不怕死。他們能對死亡誇勝說,「死阿,你的權勢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勝利」(林前十五章五十五至五十七節)。(這段經文的末一句在漢文譯本中譯得不很正確,改按原意譯出)。

將以上的意思總結起來,我們看見一個人在真實悔改信主的那日便得了赦罪,出離了死亡,得著了永生。死亡在他的身上便失去了權勢。他不再怕死。死也再不能害他。

這種經驗就叫作「得救」。得救的條件就是悔改信主耶穌,信主耶穌為他的罪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坐在天上作人類的救主。得救的日期就是他真實悔改信主的那一天。有些信徒在開始聽福音信主耶穌的時候就明白了這些真理,他們很容易知道自己得救的日期。但有更多的信徒確實的得了救,並沒有明白這些真理,因此他們就說不出來自己得救的日子。這並不是很重要的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他們是否果真悔改信了主」?我知道很多的信徒都是早有過得救的經驗,但他們卻不明白這步真理。因此他們雖然得了救,卻不知道自己得了救。他們常常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得救,也常常恐怕自己最後得不了救。有一天他們明白了這個真理,再一回想自己信主的經驗,這時候他們纔確實的知道他們已經得了救,他們快樂得不能形容。

得救的事是這樣容易,是這樣簡單,按理說一切的基督徒既都信了主,自然也就都得救了。是,如果他們確是都信了主,當然他們都得救了。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今日世界上稱為基督徒的人中間,固然有一些人是真實信了主的,但末曾真實悔改信主的人卻佔了絕大多數。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為得經濟上的援助。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為謀生活,尋地盤。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為尋求對象,解決婚姻。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想利用教會成就自己的某種私圖,達到自己的某種願望。有許多人加入教會是為討信主的父母師長上司主人的歡心。還有些人加入教會根本不為甚麼,不過是人云亦云,盲聽盲從,糊糊塗塗,隨聲附和而已。另有許多人加入教會乃是因為他們的父母是信徒,當他們還作孩童的時候就被父母抱到禮拜堂或領到禮拜堂中受了洗,從此便算加入了教會。以上所說的這些人都加入了教會,在名義上都是基督徒,也都自認被認為信了主的,請問他們都得了救麼?這簡直是大笑話!如果他們都得了救,那麼全世上的人類也都得救了。不行,不行。除了真實悔改信主的那一部分人以外,其他為別種原因別種希圖而加入教會的,和那些糊糊塗塗隨聲附和而加入教會的,並那些在兒童的時代被父母送進教會裏來的,都未曾真信主,自然也末曾得救。這些人被稱為基督徒不但是他們自己的不幸,也是教會的不幸。現代大多數的教會這樣腐敗,這樣邪惡,這樣背道,這樣羞辱神的名,這樣作了多人的絆腳石這就是其中最大的一個原因。未曾得救的人群集在教會中,未曾得救的人作了教會的領袖,未曾得救的人當了牧師,末曾得救的人登臺講道,末曾得救的人領導教會,支配教會,教會如何能不腐敗不背道呢?這些人如果不徹底悔改真實信主,他們將來的危險和禍患要比末曾加入教會的不信主的人嚴重許多倍。說到這裏我真不能不為他們心驚膽戰了!讀者當中有這種加入教會卻未曾真實信主未曾得救的人麼?我希望你讀到這裏的時候趕快跪在神的面前,承認你自欺的罪,承認你一切的罪,信靠那為你的罪捨命流血的主,藉著他與神和好,使你在今日得這種極寶貴極重要的「得救」的經驗。一誤不可再誤。今天是你得救的良機,切不可輕輕放過,以致害了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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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澤萊在10:52am對2014 三月 10的評論

許俊義弟兄平安:

 王明道先生的這篇文章真是至理名言,值得多讀幾遍。

 許多信耶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事情已經完結了。也不知道凡是信耶穌的人都已得救,因此在同是基督徒面前或基督教團體裡自吹自擂,劃分甚麼人能得救,甚麼人不能得救,結果就產生種種紛紛擾擾的現象,無法安息。

 在「信耶穌」之外又附帶其他條件說「方能得救」是很可怕的。這種人是在心底說:「光靠信耶穌是不夠的!」這種想法真是罪過,將會使他受騙,慢慢變成異端,終而對耶穌慢慢失去信心,自己挖斷了信仰的根基。

 得救不難,去新天新地不難,進新耶路撒冷不難,只要信耶穌就行!「信耶穌得永生」這句在馬路上電線桿常看到的標語道盡一切,阿門。

 宋澤萊謹上

 

 

許俊義在5:19pm對2014 三月 16的評論

宋老師平安:

聽見你說“值得多讀幾遍”,真令人印象深刻!王明道弟兄的這一篇文章,我確實讀了好多年了,最近才開始有一點讀的懂。我覺得是我對“主耶穌流血(捨命)”開始看重的緣故,感謝分享!!耶穌愛你~

宋澤萊在6:55pm對2014 三月 16的評論

 

王明道生平簡介:

他是當代中國三大傳教人之一。

王明道 (1900年7月25日-1991年7月28日),北京人,20世紀中國基督教自立教會的代表人物,主張基要派神學,重視聖經的教導和基督徒生活,反對自由派神學,斥責教會與世界中的種種罪惡。從1927年起,他自資發行《靈食季刊》共28年,發表很多有影響力的文章。從1933年起,他在北京建立並引領基督徒會堂共22年。因為反對三自教會,他在1955年被中國政府逮捕,以反革命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80年被釋,但從未被平反。1991年在上海因病去世。

更詳細的生平請見: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zh-tw/%E7%8E%8B%E6%98%8E%E9%81%93

宋澤萊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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